為全面落實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國資委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部署要求,切實做好集團公司下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,及時妥善處理有關突發事件,保障下沉員工身體健康、維護公司安全穩定,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,特制定本應急預案。
一、適用范圍
適用于集團公司合力疫情防控下沉包聯社區工作期間,下沉員工的新冠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。
二、基本原則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、省市委以及市國資委相關要求,按照“高度重視、依法防控、積極應對、科學處置”的原則,進一步提高專項應急處置能力,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傳播及蔓延,科學、規范、有序的做好集團公司下沉社區的疫情應對及防控工作。
三、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
(一)成立下沉社區應急領導小組
組 長:姜永恒
副組長:王玉林、林 海
成 員:沈延輝、王延明、胡 泊、李彬彬、王 玉
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,主任由紀檢監察室主任陳宇兼任,黨委工作部劉小僑負責日常聯絡工作。
(二)領導小組職責
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領導公司各支部、部室、子公司開展疫情防控工作,并對下沉社區疫情防控全局工作進行統籌協調、對疫情防控重點工作進行研究決策、對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成效進行監督指導。
(三)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
按照領導小組統一部署,研究制定集團公司下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。負責與上級單位溝通聯絡,及時傳達上級指示精神。負責應對集團公司在下沉社區防疫工作中的突發狀況,及時協調溝通領導小組各成員,確保本預案中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實。
四、防控措施
(一)加強防疫知識培訓。對下沉員工廣泛開展科學普及和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,及時傳達上級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結合社區防疫工作的實際,不斷加強防疫知識培訓,對執勤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專題學習研究,制定下發《下沉員工防控工作手冊》,進一步增強下沉員工自我防護意識。
(二)加強防疫物資保障。及時為下沉社區工作人員配發口罩、消毒液、酒精、防護服、隔離衣、護目鏡、防護面罩、醫用手套等相關醫療物資。為下沉社區工作人員投保健康保險,充分保障下沉社區一線防疫員工切身利益,全力、全面的做好員工安全防護保障工作。
(三)建立下沉員工后備庫。統籌安排下沉社區執勤工作,如一線下沉社區員工出現突發狀況(如身體不適等),第一時間進行補崗,嚴禁缺崗、漏崗情況發生。各組組長(中層干部)出現突發狀況不能上崗時,由主管領導替班;組員突發狀況不能上崗時,在后備庫人選中替補。
(四)增強快速反應能力。加強對下沉員工的跟蹤管理,注重發揮帶班領導、執勤組組長的作用。每天不少于兩次對下沉員工體溫情況進行測量,及時為下沉員工進行核酸檢測,當下沉員工出現異常情況時,快速啟動相關應急機制,密切關注相關發展變化情況。
五、應急處置流程
一旦出現疫情預警,應第一時間采取如下措施:
1.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、衛生部門、執勤社區、所在社區和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。
2.對發現一般發熱、咳嗽、流涕、腹瀉、胸悶等異常情況的處理:
⑴出現上述癥狀時,應及時就醫,不得帶病上崗。發熱病人退熱兩天后,且無反復,憑醫院的健康證明或隔離14天無異常,才能回崗。
⑵在規定時間內將發熱人數向相關上級主管部門報告,并對病人作跟蹤了解。
3.對疑似病例的處理:
⑴發熱病人經醫院認為存在疑似病例嫌疑的,要立即報告轄區主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。并在第一時間進行隔離觀察,并按要求組織人員到醫院診治。
⑵協助社區對可疑病人活動場所進行徹底消毒;對與可疑病人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。
⑶可疑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,禁止任何人員前往探望。
4.對確診病例的處理:
若“疑似病人”被醫院正式確診為確診患者,集團公司要立即向主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,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,堅決控制傳染源,切斷傳染途徑,保護易感人群,具體要求是:
⑴封鎖疫點。立即封鎖患者所在工作生活區域,等待衛生部門和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處理意見。
⑵疫點消毒。對患者所在場徹底消毒,消毒必須嚴格按標準操作,消毒結束后進行通風換氣。
⑶疫情調查。主動配合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調查。對確診病例到過的場所、接觸過的人員,進行隨訪,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。
根據相關規定,出現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,按上級主管部門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決定執行。
其他未明確事宜,遵照集團公司應急預案處置。
相關機構的聯系方式:
急救電話:120 報警電話:110
市衛生健康委綜合組:62048380
市衛生健康委疫情防控組:62049382
市衛生健康委醫療救治組:62049380
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。
中共吉林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
2020年5月22日